法治守护 伊犁赛乃姆更绚丽

2024-12-04 10:46:2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司路路

  12月1日,在伊宁县第六届“天鹅之恋”杏乡冰雪文化旅游推广季启动仪式上,绚丽的伊犁赛乃姆让观众陶醉鼓掌。而此前,这一民间艺术的传承境况曾一度不尽如人意。

  除了“杏乡”这一称号,伊宁县还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伊犁赛乃姆的故乡。伊犁赛乃姆是融音乐、舞蹈、诗歌等为一体的、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伊犁维吾尔族民间传统舞蹈;是由古代维吾尔族先民在一些民间歌曲、婚礼歌舞、仪式仪礼以及各种庆祝活动时所表演的以歌曲、舞蹈为原型,进而形成的古老的民间艺术形式。

  今年初,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伊犁赛乃姆的传承与保护工作,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项目部分档案遗失、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定工作滞后、无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人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特约检察官助理、相关行政机关,围绕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监管必要性等公开听证。

  针对听证总结的问题,伊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沟通,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伊犁赛乃姆传承与保护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掌握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保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完善档案和相关数据库,制定相应保护规划,向传承人有计划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为确保后续整改效果,伊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就如何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与伊宁县文旅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与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起协同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关于对伊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的报告》报伊宁县委、县政府,建议重视与支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县委、县政府采纳。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今年,伊宁县设立了非遗保护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干部负责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于3月18日,公布了伊宁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09人(其中伊犁赛乃姆代表性传承人6人),选拔出年轻一代的传承人,并在全县乡镇(场)对伊犁赛乃姆进行巡回展演20场次、惠民演出61场次、公益类演出20场次,各级非遗传承人31人参与展演,受益群众7100余人次,线上受益群众5万人次。

  伊宁县吐鲁番于孜乡中吐鲁番于孜村村民阿布里米提·夏哈比自幼喜欢伊犁赛乃姆,2018年5月被评定为该项目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他说:“很高兴看到伊犁赛乃姆越来越受重视,我会把这一传统文化传承好,毫无保留地将理论和技艺传授给年轻的传承人,让伊犁赛乃姆一代一代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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