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促执行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5-02-28 10:37:06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张秀 通讯员帕尔沙提·吐尔逊别克报道)近日,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扣划160.76万元执行款并支付给申请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9月,新疆某工程建设公司承包某建工有限公司乌尔禾区某产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签订合同。然而,施工结束后,某建工有限公司却拖欠工程款和质保金未支付。新疆某工程建设公司索要无果后,将其起诉至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某建工有限公司向新疆某工程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160.76万元。由于被告某建工有限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1月22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法官立即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160.76万元,并联系申请人告知执行结果:需经过15天的执行异议期后才可以扣划并支付。

  最终,法院顺利划扣该笔款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刘芳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397469069@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