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表格式”刑事判决书,助力简案快审

2025-05-20 10:57:3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詹晓明 通讯员贾然然 木巴来克·卡德尔报道)5月14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发出首份“表格式”刑事判决书。

  2024年12月24日,温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返回宿舍,经过高昌区亚尔镇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入沟渠发生侧翻,被附近村民发现并报警。民警将温某从车内救出,经鉴定,温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公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高昌区法院后,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于今年5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温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20天,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表格式’刑事判决书摒弃了传统判决书冗长的文字叙述,将关键信息如案件基本信息、公诉机关指控内容、被告人辩解、判决结果等以表格的形式清晰呈现,使判决要点一目了然。”日前,该案审判员杨明说。

  “首份‘表格式’刑事判决书的发出为刑事审判工作开辟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扩大表格式刑事判决书的适用范围,推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提质增效’,打通‘简案快审’的‘最后一公里’,让司法公正以更高效、更亲民的方式惠及群众。”5月16日,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光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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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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