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劳务费当场兑现!奎屯市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让当事人展颜
2025-05-29 21:04:3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朋友说遇到欠钱情况找法官准没错,这下真是感同身受,没有法官,哪有我的4万块劳务费呢?”5月25日,拿到被拖欠工资的务工人员李某眉开眼笑地向奎屯市人民法院法官张媛表达谢意。
奎屯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正在对一起矛盾纠纷展开调解。图片由奎屯市人民法院提供
2024年9月,范某雇佣李某使用采棉机进行采棉作业,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劳务费为8万元。作业结束后,范某仅支付李某4万元,剩余4万元迟迟未支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于今年4月28日诉至奎屯市人民法院,要求范某支付剩余劳务费4万元。
当天,奎屯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属于劳务合同纠纷,且案件事实清楚,为促成纠纷高效解决,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委派至由奎屯市人民法院、奎屯市总工会、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设立的“奎屯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张媛现场指导,共同开展诉前调解。
“他采坏了我的棉花,造成的损失就应该从他的工费里扣。”范某一走进调解室就向调解员何强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口说无凭,事情根本就没你说的那么严重,你把我的工钱拖了这么久,你还得赔我违约金。”李某也是怒不可遏。
见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何强一边安抚,一边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范某认为李某使用采棉机进行采棉作业时,因工作疏忽毁损了棉花,因此未结清剩余劳务费。李某则认为,自己在采棉作业时及时发现采棉机设置错误,并当即进行调整,未对棉花地造成损失。
在理清双方争议焦点后,在法官的指导下,何强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当事双方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告诉范某应当就采棉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义务,也向李某讲清范某拖延支付的原因,解开了李某心里的“疙瘩”。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范某当场支付李某劳务费4万元,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奎屯市人民法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新需求的一个缩影。
“我们采取‘智能+人工’繁简分流机制,对家事、商事、邻里纠纷等案件进行识别并推送至对应调解渠道,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奎屯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杨力介绍,法院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三天内完成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固定无争议事实直接转入诉讼程序,推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今年以来,奎屯市人民法院通过制定《诉前调解工作规程》,优化调解队伍配置,打造“1名法官+2名调解员+N个调解组织”团队模式,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法润诊所”“长胜工作室”“丝路驿站”等特色调解室。与金融保险、城市管理、人社等20家行业部门形成奎屯市社会治理工作联络网,建立专业的行业调解组织和诉调对接机制,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多元解纷主体由点转面,形成多层次、全覆盖、高效率的多元解纷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化于萌芽,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奎屯市人民法院院长尹玉婷介绍,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织密纵横交织的多元解纷网,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