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故事丨拖拉机送进修理厂 现场定损案结事了
2025-09-22 11:48:59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调解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吐尔斯娜依·艾买尔江
“没想到没花费鉴定费,当天就把问题解决了!”9月15日,拿到维修费的阿某,对和硕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连声道谢,一场因拖拉机损坏引发的纠纷,在法官“走出法庭”的灵活办案中化解。
7月初,阿某将自家的拖拉机租给乃某使用,可租赁期间,拖拉机的玻璃和发动机意外损坏。阿某要求乃某承担维修费遭到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阿某一纸诉状将乃某起诉至和硕县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很快发现关键问题:案件的争议标的额不大,但如果按常规流程启动司法鉴定,经济困难的阿某难以承担高昂鉴定费用。“要是真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赔了钱’,那可就违背了司法为民的初衷。”法官当即决定,到现场找答案。
9月14日,法官组织阿某和乃某,一起把涉案拖拉机开到当地一家专业修理厂。“咱们今天不找鉴定机构,就让修理厂的师傅看看,该修哪儿、要花多少钱。”法官的话让双方都安心。
修理厂的技师当场对拖拉机进行细致检查,他指着损坏部位说:“玻璃是易损件,换一块不贵;发动机主要是部件磨损,更换配件再调试下就行。”随后报出详细的维修报价,价格公道透明,双方都没提出异议。
见时机成熟,法官做起调解工作:“乃某,你租赁期间造成设备损坏,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阿某,师傅报的价格很实在,咱们也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合理主张诉求。”法官从法律规定讲到邻里情,一番话让两人渐渐松了口。
最终,乃某当场认可维修报价并支付费用,双方约定由修理厂立即对拖拉机进行维修。从法院到修理厂,再到纠纷化解,不过一天时间,既没产生额外费用,又没耽误使用农机,阿某这才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