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首起涉知识产权“三合一”刑事案件宣判

2025-11-22 09:16:4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记者日前从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获悉:乌鲁木齐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顺利审结,民事赔偿部分通过调解圆满解决,体现了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在解决纠纷、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显著优势。

法庭调解工作结束后,侵权人陈某(右)和法院工作人员握手。王焕摄

  承办该案的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姜富刚介绍,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判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法庭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同步处理民事赔偿争议,全面查清侵权事实。从侵权人的具体侵权行为,到其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从采用的侵权手段,到通过侵权获取的利润,都能精准认定,为公正判决筑牢根基。

  回顾案件详情。2023年底至2025年4月期间,侵权人陈某利用自家商店售卖假冒某知名品牌商标的白酒,涉案金额达15万元,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大。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与此同时,商标权人新疆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审理过程中,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理念,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沟通协调。经过努力,双方就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这一结果意义重大,既让新疆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损失得到及时弥补,又让陈某认识到错误。

  姜富刚介绍,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一方面通过刑罚惩戒侵权人,另一方面为权利人提供便捷民事赔偿途径,实现刑事惩罚与民事赔偿有机统一,为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一体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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