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老百姓的事就是我们法官的事”

2026-01-16 17:09:56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我心里感动得很,我专门做个锦旗,表达我的谢意……”1月15日,一面印着“公正高效办实事 司法为民暖人心”的锦旗被送到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事人买某握住执行干警艾合买提江·艾尔肯的手说:“我们互不相识,你们把我们老百姓当成自家人给我办事,太感谢了。”

  事情要从一笔同乡间的借款说起。

  买某与阿某本是好兄弟,2024年初,阿某为扩大生意规模向买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当年10月足额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阿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再拖延,买某多次催要都无功而返,“我也不想把他推到被告席,问题是我也急需用钱啊。”无奈之下,买某将对方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

  经过多方调解,阿某依然拒绝还款。法院依法判决阿某限期偿还借款,但判决生效后,阿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为啥要强迫我当‘坏人’呢?”眼看胜诉权益难以兑现,再三犹豫后的买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启动执行程序,迅速对案件展开梳理。经过商议,法院执行干警们决定还是先从沟通入手,“执行不是简单的‘拿钱了事’,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兼顾情理温度。 ”

  于是,艾合买提江多次主动到阿某家上门走访,近距离了解他拒不履行的想法。经过深入沟通得知,阿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近期生意回款不及时,导致暂时陷入资金困境,当然,他同时也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可以拖延履行,总能拖到买某自己放弃。  

  “你这就不对了,知不知道你兄弟一直都在为起诉到法院这件事内疚?”听到这话,阿某满脸震惊。

  针对这一情况,艾合买提江一方面向阿某细致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以及纳入失信名单对个人生活和经营的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也体谅其经营不易,积极引导他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图为买某在赠送锦旗时和执行干警艾合买提江·艾尔肯的合影。伽师县人民法院提供。

  一次次不厌其烦上门推心置腹的沟通,一遍遍耐心细致的劝导,终于打消了阿某的抵触情绪,他认识到主动履行义务的重要性。“人家讲仁义,我不能掉链子,毕竟人家在最难的时候帮了我!”阿某决定想方设法也一定要给买某还款。  

  从收到执行申请到阿某全额履行5万元借款,仅用了短短10天时间。当买某拿到期盼已久的执行款时,既惊喜又感动:“原本以为要等很长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钱!”得知阿某的情况后,买某也表示,眼下自己确实需要用钱,以后阿某再遇到困难,他还会帮。  

  “老百姓的事就是我们法官的事。”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陈勇表示,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坚持“司法服务零距离”原则,既要严守法律底线,又要传递司法温度。通过优化执行流程、缩短办案周期,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群众少跑腿、少操心。“今后,全院干警将继续把案子办到群众心坎上,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守护公平正义,让老百姓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温暖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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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崔导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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