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3-03-13 22:13:41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3年3月13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九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设置以下十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责任编辑: 权治华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