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疆减轻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19.66亿元

2024-05-25 21:13:1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任春香摄影报道)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会上获悉,自治区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全区住院次均费用下降12.9%,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下降14%,全区共节约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19.66亿元。

5月22日,新疆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DRG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即按照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患者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在总额预算机制下,基于大数据应用,将疾病主要诊断和治疗方式进行组合形成病种。DRG/DIP付费是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可避免过度医疗,降低患者就医负担。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正在全国加速推进,医保基金使用质效不断提高。我区于2021年开展支付方式试点改革。3年来,我区按病组和病种分值确定支付标准,激发了医院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的内生动力,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增幅明显下降,参保群众就医满意度持续提升。

  随着DRG/DIP基础病组的增加,也助推常见病、慢性病逐渐下沉到县市、乡镇去治疗,发挥医保基金价值购买的导向作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目前,我区15个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已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行DRG/DIP支付方式的医疗机构达到1300家,占应纳入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总数的86%。今年,我区力争实现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乌鲁木齐市是国家DRG付费30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开展实际付费的医疗机构已有113家,支付方式改革以来医疗机构药占比稳步下降,医疗服务费用占比大幅提升,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医疗次均费用、例均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金额、平均住院天数等都有所下降。

  其中,住院次均费用由2022年的1.36万元下降到2023年的1.14万元,降幅达到16.2%,个人例均医疗费用负担由2022年4610.05元下降到2023年的3699.34元,降幅达到19.7%。按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2023年58.3万住院人次计算,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5.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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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罗晓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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