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6日 11:55:30 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郭军鸽报道)即日起,乌鲁木齐市启动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工作。携带火种、火源进森林草原的个人最高可处以两千元罚款。
4月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园林管理局)了解到,目前乌鲁木齐市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此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草原、牧区野外随意用火。因生产确需在森林草原、牧区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部门批准,凡未经批准的用火,均为违法用火。
“目前我们启动了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工作,除了向市民、游客发放宣传资料,还组织防火队员分组轮流进行巡查,开展隐患排查,并对重点区域进行蹲守。”市草原监理站(市草原防火办)草原防火巡护大队党支部书记肖飞说。
森林草原防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森林草原;严禁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严禁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野炊、生火烘烤食物;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爆破作业及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以上行为的个人可处以二百元至两千元罚款;责任单位可处以两千元至两万元罚款。”肖飞说。
市草原监理站(市草原防火办)草原防火巡护大队中队长马兵说,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频发期,尤其是在清明假期期间,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文明祭扫,在春游踏青时,如发现火情或私自野外用火行为,可拨打森林防火值班电话12119及草原防火值班电话0991-688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