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下月起施行 你关注的都在这里
2023-11-29 17:38:5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赵春华报道)《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停工留薪期?哪些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近日,记者就大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
1.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侵害社会保险权益的情形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
2.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的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哪些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4.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应该怎么办?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承担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6.用人单位如何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7.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哪几种转移情形?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主要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二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流动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三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待遇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
四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8.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情况可以查询吗?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或者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
目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已经开通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参保人员可以线上申请并查询办理进度。
9.影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高低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一是缴费基数高低;二是缴费时间长短;三是退休时全区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四是退休年龄。一般来说,缴费越多、缴费时间越长、不存在断保欠费的,退休时养老金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