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踪丨多部门联合排查蔚蓝公寓消防隐患 物业公司正推动整改

2025-04-28 15:53:44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宋卫国

  近日,石榴云/新疆日报对伊宁市塔什库勒克乡蔚蓝公寓(以下简称“蔚蓝公寓”)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发后引起多方重视,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全面排查了蔚蓝公寓的消防隐患问题,相关物业公司也正在推动问题整改。

  4月25日,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管理局、辖区街道社区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蔚蓝公寓进行执法检查,共发现14项涉及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对蔚蓝公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4月25日,联合检查组对蔚蓝公寓进行执法检查。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宋卫国摄

  这14项问题包括:小区未进行消防验收;地下一层火灾报警系统停用、无法联动;地下一层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联动;地下一层疏散指示灯及应急照明灯存在故障,无法照明;消防控制室停用;小区水泵房停用;小区发电机房未启动;小区喷淋管网无水;小区喷淋泵、消火栓泵停用;高层火灾报警系统停用,无法联动;高层送风系统无法启动;小区未签订维保合同,未出具检测报告;地下一层防火墙未封堵;地下一层卷帘门无法联动。

  在蔚蓝公寓检查中,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发现,抽查的干粉灭火器仍在有效期内,符合规定;消火栓内有水,但部分消防水带存在漏水现象。

  “从现场情况初步判断,这一小区的消防工程没有施工完毕,部分设备信号线没有连接完毕。”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说。

  为此,记者联系了目前负责消防审核、验收工作的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负责人,了解小区消防验收情况。

  这名负责人表示,由于开发商频繁更换项目负责人,再加上年限较长,竣工验收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4月25日,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开发商提供竣工验收手续,目前开发商还在整理相关资料。“如果手续遗失或无法证明进行了消防验收,我们将启动下一步程序,推动消防整改,消除蔚蓝公寓消防隐患。”

  当天伊宁市消防救援大队下发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新疆屋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整改期限立即开展隐患整改。同时要求,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在当天的检查过程中,蔚蓝公寓原物业公司新疆屋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管负责人、现物业公司伊宁市缘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客服主管、房地产开发商新疆祥汇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后负责人均到现场。

  新疆屋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管负责人表示,在今年3月21日对蔚蓝公寓物业移交之前的工作应当由屋美物业负责,但整改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目前已经向公司递交了申请,资金到位后将按要求进行整改。

  这名负责人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订购电梯松闸板的付款凭证,凭证显示4月18日向新疆帕沃梵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了25500元的款项,用来更换电梯松闸板。

  “虽然屋美物业现在已经不再负责蔚蓝公寓一标段、二标段的物业管理工作,但对前期存在的问题还在推进整改。”该负责人说。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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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昕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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