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02月02日 10:39:19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和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和法治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优势作用,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培养堪当重任的时代新人,为建设美好新疆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保持和增强关工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新疆工作的战略定位,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事业深入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发挥“五老”优势作用,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艰苦奋斗;坚持改革创新,遵循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载体,使关心下一代工作与时代同步、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进,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重点任务

  (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充分发挥“五老”报告团、宣讲团作用,在青少年中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打牢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思想根基。通过具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形式,加强理论普及和阐释解读,在青少年中开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感悟党和国家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厚爱。广泛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老少共筑中国梦”“老少携手向未来”等主题教育活动,支持和帮助学校办好思政课,引导和激励青少年积极投身于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火热实践。

  (四)扎实推进传承红色基因工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组织“五老”深入青少年中,讲好党的故事、新时代英模故事,推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充分用好各地红色资源,组织青少年瞻仰参观革命遗址、展览馆、史志馆、烈士纪念设施等,开展读书、征文、演讲、展演、红色之旅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宣传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英勇奋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风范,用胡杨精神、兵团精神等教育青少年、感染青少年,不断增强爱党报国情怀。

  (五)以增强认同为目标,深入开展文化润疆。扎实推进青少年“筑基”工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坚持不懈深化维护祖国统一、推进民族团结及反分裂斗争教育,优化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积极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宣传研究,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新疆历史特别是民族发展史,树牢中华民族历史观,铸牢中国心、中华魂。紧紧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和“孝老敬贤月”等活动,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深入发掘各地历史文化资源,用好历史文物和传统节日,弘扬包括新疆各民族优秀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扎实推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五老’送法万里行”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各级关工委要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定职责,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和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提升青少年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动员更多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五老”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员,协助做好法律咨询、社区矫正以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发挥其在帮教失足青少年工作中的独特优势。

  (七)持续推进“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聚焦城乡青少年成长成才、就业创业、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关爱帮扶,着力为困难青少年办实事、解难事。开展“乡村振兴、关工助力”“专家巡访”“劳模工匠进村”等活动,在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养农村青年带头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服务和推动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助力培养青年产业工人队伍。倡导“五老”与基层青年干部、农村青年带头人结对“传帮带”,扶持和帮助他们尽快成长成才。

  (八)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动员“五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青少年在课余、假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坚持“五育”并举,重视加强青少年科技、体育、艺术、劳动和身心健康教育,协助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及课后服务。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活动水平。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推出符合青少年特点、贴近青少年教育需求的书籍、节目和栏目,宣传报道各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做法成效和“五老”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

  (九)健全拓展组织网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关工委组织建设,加强组织和工作覆盖,做到凡是有党组织、“五老”和青少年集中的地方均建立关工委组织。按照“五好”标准,着力强化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关工委组织,实现活动联办、资源联用、协调发展。加强关工委网络阵地建设,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现代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平台。

  (十)健全完善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关工委学习、培训、调研、请示汇报、工作、会议、督促检查等基本制度,提升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实践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究,了解和掌握青少年成长成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青少年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为党委和政府加强青少年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和壮大“五老”队伍,建设“五老”数据库,加强“五老”骨干培训,通过组织动员和思想发动,支持和鼓励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补充和退出机制,及时将新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同志充实进关工委领导班子。各级关工委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五老”宣讲团、关爱帮扶团、专家委员会等团组,对适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项目,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

  (十二)加强教育阵地和工作品牌建设。建好用好各级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室、“五老”工作室等阵地,不断提高利用率和青少年参与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基地、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儿童之家等建设。巩固和提升各地多年来形成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着力培育一批富有时代气息、特色鲜明的新品牌,更好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

  四、强化组织领导

  (十三)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各级党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关工委工作,每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关工委主任及其他组成人员由同级党委决定。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关工委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兼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强化工作和经费保障,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四)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自治区关工委承担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服务等职能。规范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县级及以上关工委设办公室,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建立健全关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由同级党委负责同志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的工作合力。

  (十五)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党政有关部门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关工委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或本单位年度预算。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关工委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五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关怀帮助,在春节、重阳节、古尔邦节等重要传统节日进行看望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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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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