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2-03 08:49:28    来源: 天山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继明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坚持不懈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推进溯源治理助力社会治理、高质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范国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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