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新疆”是人权得以充分保障的新疆

2024-01-26 09:00:59    来源: 天山网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 张永和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自汉代开始,新疆成为了中国版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新疆各族人民历经磨难,深受外国侵略势力、封建剥削阶级和宗教特权阶层的压迫,社会地位极其低下,无法享有基本人权。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翻身解放,共同当家做了主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关心新疆的发展进步,始终情系新疆、心系新疆各族人民,举全国之力发展新疆,不断丰富和发展治疆方略,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发展各项事业,切实保障新疆各族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共享发展成果,使新疆的人权事业不断得到新的发展和进步。

  从人权发展史看,如果把人权视为灵魂,那法治就是守护这一灵魂的保证。可以确信的是,人权已经被确认为人类文明史中最璀璨也最需要保护的明珠。如果人权不兴,那一定是法治的缺失;而如果没有人权,法治就没有了意义。所以人权与法治从来都应该是相互联系的。而这里的法治并不简单指法制的存在,更多是指治国方略或治国理念,在这一理念中,人权是关键中的关键,而这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过去有一段时间,恐怖主义在新疆横行,那是法治受到严重践踏,破坏了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正常发展。今天法治已然回归社会,新疆的人权法治保障过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新疆重视对各族群众权益的充分保障,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符合新疆人权保护和权益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新疆各族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充分保障了各民族群众政治上共享民主、经济上共同富裕、文化上全面发展。新疆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将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基本任务,全方位提升新疆各族群众的人权保障水平。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当前,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民族团结更加巩固,各族群众平等享有稳定、安全、发展和进步,享受着前所未有、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这是对人权法治保障最生动的阐释。

  新疆依法开展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以来,无论是现代化建设还是人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的新疆高速公路、高铁、机场齐备,高楼林立、街道宽敞、市井风情浓郁,从硬件上看,一点都不输于许多西方现代化国家的建设水平。新疆已经从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阴霾中走了出来,人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这是现代化最需要的精神气质。

  今天的新疆已经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节奏中。具体体现就是法制健全、人权得到充分保障、政治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发展、城乡建设等齐头并进,人民安居乐业,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公民素质得到提升,先进文化精髓深入人心,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可以说,现在的新疆充满现代气息。

  “现代新疆”已然是一个事实。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美西方希望看到的新疆就是愚昧、落后的新疆,从而成为他们抹黑新疆、让新疆成为他们企图遏制中国发展的棋子。所以,将“现代新疆”形象真实展现给世界,也是对美西方涉疆谎言的有力回击。

  新疆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人权事业发展具备了更多的优势和条件。我们坚信,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拓展,在法治的光辉旗帜下,各族人民必将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权,各族人民生活将更加幸福美满,也将让世界见证人权得以充分保障的“现代新疆”。

[责任编辑: 范国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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