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秦建剑 魏荣菊报道)近日,伽师县消防大队对辖区公共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时发现,伽师县某大盘鸡店内两具灭火器压力不足,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店内堆放可燃物等多处火灾隐患,伽师县消防大队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对场所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灭火器、疏散标志、电气线路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同时叮嘱单位负责人做好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检查中,发现伽师县某大盘鸡店内两具灭火器压力不足,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店内堆放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处置,极易造成严重群死群伤的事件发生,严重违反了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对灭火器压力不足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场所给予了罚款的处罚,责令场所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同时,要求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加大火灾隐患自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的完整好用。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将全力整改隐患,并保证日后加强防火巡查,对店内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学习及演练,确保场所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