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王圣明报道)“大娘,请问您这个月领低保金了吗?”“每个月能领多少钱?”
这是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纪委、监委开展民生领域城乡低保认定发放专项监督时,问得最多的两个问题。
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是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之一。
2020年9月,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整体部署,按照“1+6+22+N”监督检查机制,区纪委监委对全区22个乡镇(片区)城乡低保认定、政策落实采取交叉互查、查阅档案资料、电话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在做好梳理、汇总的同时,区纪委监委认真分析、比对研判,其中共性问题有档案资料不齐全,内容填写不规范、审批、签字手续不规范、执行公示程序不到位、委托代领环节把关不严;个性问题有档案管理不规范、政策宣传不到位、发放工作不严谨、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等。区纪委监委将问题全部印发台账,明确责任清单、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领导,责令相关乡镇(片区)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查找、分析研究、整改落实,对城乡低保认定发放工作进行了再明确、再要求、再规范。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崔茹表示:“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以强有力的监督促各项惠民政策的准确落实,按照“抓源头、抓关键、抓常态、抓惩处”的基本思路挂图作战,做到‘月月有主题、月月有部署、月月有监督、月月有落实。’。实现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领域,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坚决杜绝不落实相关政策、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审批把关不严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