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4月起,新疆消防安全委员会39个成员单位将联合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排查整改工作。
3月17日,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视频会议获悉,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的《自治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也将正式印发执行。
前期,各级消防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疆各地州已经开展了近一个月的排查。目前,各地已累计排查自建房1.2万余栋、督改各类隐患问题1.3万余处。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违法建设经营、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以及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进楼停放、入户充电的问题突出,并正在逐渐演变为重大安全风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防止“小风险”积累演变为“大隐患”,坚决避免“小火亡人”事故多发频发,坚决杜绝冲击底线的火灾事故发生。各地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播发自建房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警示信息,开展隐患曝光,努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水平。
据介绍,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要全面摸底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逐一摸清住宿10人及以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工作台账和隐患清单;要分级分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属于重大火灾风险的严格落实“更换、增设、分隔、移出、搬离”等刚性措施;对存在重大和区域性隐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牌督办;要创新治理手段,引导自建房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简易消防设施,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推广应用综合治理系统“消防网格化管理平台”,提高排查整治效能;要强化标本兼治,将消防安全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执行、“两违”清查整治和出租房屋监管等工作内容,加强农村地区和城镇自建房集中区域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提升应急水平,强化基层消防救援能力建设,试点建设乡镇(街道)行政或事业编制的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三清三关”。
当天会议还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基层管理责任,切实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消防工作合力,切实在防大火、控小火、守底线中敢于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