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为游戏充值,无效!

2022年07月14日 10:03:5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

  乌鲁木齐市民张某:我儿子今年11岁,喜欢玩游戏。暑假期间,他在一周内先后为一款游戏充值达4.2万元。这笔钱本要用于为我妻子看病,现在一家人都很着急,不知该怎么办。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游戏大额充值,在法律上相当于与游戏服务提供商签订了服务合同,这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拒绝追认,那么游戏充值合同为无效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在网络直播平台以“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家长可以与游戏提供方进行协商,还可以通过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建议家长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不要随意透露给孩子,加强教育引导,多带孩子进行户外活动,不要让孩子沉迷游戏。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张赏华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