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借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要担责吗?
2022年09月03日 11:28:3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讯(记者张卫玲 通讯员马里亚木报道)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车主是否担责?近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借车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黄某名下有一辆皮卡车,2021年10月12日,黄某的朋友张某向其借车,黄某直接将车钥匙给了张某,但他不知道张某没有驾驶证。不料,当日,张某逆向驾驶车辆,与正向驶来的小型客车迎面相撞,致两车受损及小型客车车上人员白某受伤。
2021年10月14日,呼图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无证驾驶车辆,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白某在治疗后,以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索赔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白某78500元。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行使追偿权,向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黄某向其支付赔偿款78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就其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的金额向无证驾驶人张某追偿;黄某作为车辆实际管理人,将车辆出借给无驾驶资质的张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张某与黄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张某与黄某的责任比例为7:3,即张某向保险公司返还54950元,黄某森向保险公司返还23550元。
法条链接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遇到朋友借车的情况,那么借车给别人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当遇到以下情况时,请果断向借车人说“不”!
1.机动车存在缺陷,不能借。
2.驾驶人没有相应驾驶资格,不能借。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不能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