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遗弃儿子 检察官唤醒“失落的亲情”

2023-04-06 17:17:09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程娟红

  孩子早产需住院治疗,孩子父亲无力支付费用,竟将亲儿子遗弃至灌木丛,最终因触犯法律而“买单”。

  2022年7月1日凌晨2时许,戴某的妻子李某在兵团第十师某医院诞下一早产儿。因治疗费用高,戴某无力承担,便于凌晨4时许悄悄将孩子抱出医院,遗弃至附近一大楼旁的灌木丛里,对妻子谎称孩子正在接受治疗。当天17时许,在灌木丛中哭泣的婴儿被路人发现并报警。

  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戴某涉嫌遗弃罪,移交至第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戴某遗弃孩子的行为情节恶劣,已触犯我国刑法。民警调查发现,戴某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如其入狱,家庭面临困难,案结但事未了。

  为了让孩子在和睦的家庭氛围里健康成长,承办检察官在释法说理的基础上耐心教导戴某。历经此事,戴某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承诺“今后努力工作,好好抚养孩子”。基于此,检察院将此案移送至法院时,提出适用缓刑建议。3月17日,北屯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戴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承办检察官还专门到戴某一家居住的牧场,与当地司法所沟通,了解戴某日常工作生活表现,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不久前,承办检察官董青松又专程约见戴某,提醒他承担起为人父的法律责任和担当。“谢谢您!现在孩子胖嘟嘟的,很可爱,我会好好抚养他长大的。”戴某说。

  法条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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