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玩火烧毁一辆车 法院这样判

2023-05-08 19:41:1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刘亚

  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未成年人玩火导致车辆烧毁的案件。

  2022年,小军和小明(事发时均为8岁)放学后在小区内玩耍,被一辆装饰有卡通图案的轿车吸引。走近后,两人发现车门没有上锁,便上车坐在主、副驾驶座假装开车。随后,小明在驾驶室内发现了一根棉签、几根香烟和两个打火机,并交给小军。

  小军用打火机点燃了棉签,因害怕火苗烧着自己的手,小军想把棉签扔出窗外,却发现车窗无法打开。出于本能,小军将着火的棉签甩到了主驾驶座的缝隙里。随着火势蔓延,车辆被烧毁。幸而两人及时离开,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该车车主张某将小军及其父母起诉至米东区法院。

  在2022年8月初的第一次庭审中,小军的父母不认可原告主张的车辆损失与小军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之后法院依法调取公安机关所作询问笔录、接处警情况登记表、车辆审验档案等证据,组织双方二次庭审。

  此次庭审中,原告陈述,这辆车他已驾驶10年,事发前停放在小区内长达8个月,且因为车辆主驾驶座边车门升降机故障,无法关闭车窗,他才用床单遮挡。

  经法官释法说理,小军父母愿意赔偿原告张某的损失,原告也认识到将车辆锁闭的必要性。近日,双方达成和解,由小军及其父母赔偿原告财产损失1.7万元。(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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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新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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