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日期错误,还有效吗?

2023-09-21 18:39:38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为好友借钱本是好意,若借条落款时间引发争议,该如何处置?近日,额敏县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

  张某、严某和朱某是好友。2018年1月,张某和严某因工程款周转困难,向朱某借款20万元。朱某通过转账的方式将钱借给了张某和严某,并打下借条一张。张某和严某因钱款不够,再次向朱某借款10万元,朱某通过现金的方式将钱借给严某和张某。三方在2018年12月15日,重新书写一份借条,约定还款金额为3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利息。

  然而到了还款时间,张某和严某仍未偿还借款,朱某多次催要未果。今年8月,朱某将二人起诉至额敏县法院,要求二人履行还款义务。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庭前调解。

  释法

  原告朱某认为:借条上写得清楚明白,张某和严某两人共借30万元,且借条上有双方签字,因此二人应该按照借条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

  被告张某认为:该借据中签字捺印是本人的,但对借条日期真实性不予认可。他认为借条中落款日期是原告朱某自己填写,且时间不对,因此该借条应当无效。

  双方争执不下,使调解陷入僵局。面对此情形,承办法官逐一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承办法官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履行日期和签订日期必须一致。也就是说,只要借条的内容是由双方协商、合法订立的,即使借条写错日期也是有效的。随后,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法,依约还款是必要的,如果不还款两人将承担法律后果。

  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张某认可了借条的真实性,并同意调解。随后,双方就还款细节达成一致意见:两被告分期偿还朱某借款及利息共35万元,直至全部款项还清为止。

  法官说法

  俗话说得好“借钱容易要钱难”。欠条或借条等债权凭证,既是权利人主张债权金额的证据,也是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因此在写欠条时要内容明确,规范书写,避免产生纠纷。

  在书写借条时应要注意以下几点:

  (1)借条的书写应当规范,最好是借款人亲手书写并捺印。

  (2)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3)在有担保人的借款中,借据中应写明担保人的信息及担保责任种类、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并要求担保人在担保人签章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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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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