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后妨碍对方秋收,违法!

2023-11-07 16:43:14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 记者张秀 通讯员李欢欢报道)“法官,马某坐在我地里不让我收粮食,我实在是没办法了!”近日,额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德某的电话。

  2020年4月,德某与马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马某的土地,约定期限为9年。2022年,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德某将马某起诉至额敏县人民法院。该院审查后支持了德某的诉讼请求。马某不服,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6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马某拒不履行判决。10月以来,德某收割玉米期间马某百般阻挠,导致德某无法按时收割。

  无奈之下,德某向额敏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排除妨害,确保收割顺利进行。额敏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认为,德某的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责令马某立即停止对德某收割粮食的妨害,但马某及其家属未停止妨害行为。

  得知马某坐在玉米地中,阻挡收割机工作,该院立即派人前往德某承包地,同时与派出所及村委会沟通。

  抵达现场后,执行人员拉起警戒线,对阻碍收割玉米的马某及其家属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马某传唤至法院,耐心讲解法律法规,释明其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马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会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额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执行涉土地纠纷案件20余起。该院执行局负责人齐力刚提醒,要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妨碍他人秋收违法,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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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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