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活动

2024-07-15 10:24:48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龚彦晨报道)7月12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由相关专家和律师开展普法宣讲,为现场200余名商户和消费者答疑解惑。

  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后的首部配套行政法规,共7章53条。《条例》细化完善了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强化政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规定,加大对消费者协会支持力度并补充消费者协会履职要求,细化消费争议解决相关规定。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自治区消保委副主任张成生介绍,《条例》针对经营者提出了六条要求,包括经营者应提供符合标准的商品和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导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经营;强调经营者应履行商品信息真实、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义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强调经营者应确保商品和服务的安全性,防范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鼓励经营者提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动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强调经营者应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介和集中宣传时机,扩大《条例》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经营者增强诚信经营和自律意识,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环境。

  当天的活动介绍了“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及其操作流程。该平台为消费者、经营者反映问题并获得答复和反馈提供便捷渠道。活动还通过自治区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的相关数据分析、公安民警分享反诈案例等环节,帮助消费者、经营者理解《条例》内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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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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