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独白:15天自由换6万元?假的!
2024-08-09 12:05:09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整理
如果能让我回到7月3日那天,我一定会给当时的自己一个耳光,说什么也不会去做违法的事情。
我叫小木,去年毕业后,找了一份外卖配送员的工作,虽然每天很辛苦,但收入可观。
今年5月,我和朋友一起去游泳健身,一个自称是大黑的人主动过来和我们聊天,因为兴趣相投,我们聊得很开心,还互相加了微信。
分开时,看着大黑开着小轿车离开,再看看自己骑着的电动自行车,我有些失落,也很羡慕大黑。
之后,我们又见了几次面,一起吃饭、喝酒。
我好奇地问大黑靠什么赚钱?他笑着告诉我,靠转账。
大黑说,国内有些人喜欢参与网络赌博,而他就负责收钱,然后把钱转给庄家。
“帮这些人转账是违法的吧?”我问他。
“对,确实有风险,但收益大。”大黑说,和他一起干这行的一个人,转了100多万元,就挣了将近6万,虽然被警察抓了,但也只关了15天。
听到这,我非常羡慕,想想自己送外卖一个月最多也才能赚1万多元,他们轻松转个账就能赚6万元。
我甚至在想,15天自由换6万元,也值得!
虽然这么想,但我也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现在工作虽然累,但挣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的。没想到,不久后的一个变故,却改变了我。
送了将近一年的外卖,我的电动自行车也不行了,我就把它卖了。可没了车我就没法送外卖,而且卖车的钱也买不起新车。
父母退休后工资都不高,我还要供妹妹上学,鬼使神差下我想到了大黑。
7月3日,我拨通了大黑的电话,告诉他我也想帮人转账挣钱,让他帮我引荐。他爽快答应了。
见面后,在大黑的要求下,我来到一家银行,以办理工资卡的名义办理了一张一类银行卡。办理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让我签了一份《办理银行账户(银行卡)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告知书》。看到告知书,我有所犹豫,违法的事情可不能干,但急需用钱的我还是把这个想法抛到脑后。
在确定我的银行卡已经顺利开通后,大黑带我来到一个酒店。进去后,房间里已经有两个人,他们要我把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都交给他们,由他们操作,让我在一旁玩电脑。
一直到第二天9点,我才从房间离开。这一次,我的银行卡里转入转出了将近10万元,给我分红2000余元,但我的卡也被冻结了。
中午的时候,我接到了银行的电话,对方询问我为何短期内有大批流水,我声称是为了办理贷款在刷流水。挂断前,对方提醒我,不要非法出借银行账户,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可我没有把这个提醒当回事。
2000元来得快花得也快,7月11日,我再次联系大黑。
在确定我的银行卡已经被解冻可以正常使用后,大黑又带我来到一个民宿,和上次一样,我把卡和手机交给对方后在一旁玩。他们用我的银行卡转入转出了将近8万元。把卡还给我时,还给我留了5000余元。
我以为和上次一样,不会被人发现,没想到7月27日,我接到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扬子江路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因为我的银行账户转入了涉诈资金,他们对我进行了传唤。
这一刻,我才从不劳而获的美梦中醒过来。想到可能要被行政拘留,我把情况告诉了父母。
得知这一切,爸爸十分生气,狠狠地批评了我,不停质问我为什么要做违法的事情。离开家前,他不停对我说,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民警,积极配合民警工作,争取宽大处理。
到了派出所,我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民警。民警对我说,我的行为会受到行政拘留10日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如果转入转出的涉诈资金达到30万元,我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这一刻,我才明白大黑口中那些因为转账获利的人,可能都是他编出来骗我的,我以为的“自由换金钱”,也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错了,我想提醒所有人,永远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世间也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老老实实、勤勤恳恳挣来的钱才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