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维修期间的误工费该由谁承担?
2024-09-19 15:02:3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布兰·努尔卡木力 得力奴·胡阿尼西
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因维修无法营运,产生的损失该由谁承担?近日,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
叶某与阿某均为出租车司机。5月24日,两人驾车行驶途中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叶某出租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阿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车辆维修期间,叶某因无法正常工作,向保险公司申请误工费赔偿,但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条款拒绝赔付。7月11日,叶某向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某承担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误工费。
8月21日,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组织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法律确认,并向阿某释明,其作为事故主要责任方,应承担叶某车辆维修期间无法营运产生的误工费。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将连续13天的误工补偿总额定为1500元。
法官说法
该案中,叶某的出租车受损,车辆维修期间的误工费属于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范畴,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条款未对误工费进行赔偿,但并不影响受害方直接向主要责任方索赔的权利,阿某作为主要责任方有义务承担叶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