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继父母?
2024-12-09 10:42:39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王樾
11月29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2024年11月,80岁的独居老人王大妈将其长子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经询问,赵某是其继子,常年在疆外工作,多年来与王大妈沟通较少,也没支付过赡养费。赵某认为,自己长期在外谋生,王大妈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因此无权要求自己履行赡养义务。
鉴于王大妈面临的困境,承办法官从道义方面对赵某进行调解。11月29日,经承办法官调解,赵某承诺,今后会多关心老人生活,按时支付生活费解决老人的困难,等新房建好后, 接老人一同生活。王大妈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
法律范畴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对子女在事实上形成抚养关系,并履行抚养义务,为此,继子女也应当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