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签字担保 儿子与父亲共同还债
2025-02-14 11:56:3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赵彤彤
签名,不仅是个体的象征,在特定环境下更是一种责任。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刘小龙因随手替父亲刘刚签字,被人起诉了。
几年前,刘刚在阜康市经营一家服装店,营业期间刘刚一直在小青处赊账进货,共欠小青9万余元。小青多次向他催收,刘刚只通过转账或以物抵债还了部分欠款,仍欠7.3万余元。
2021年8月,小青与刘刚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约定刘刚须在2022年12月31日一次性付清所欠货款,如果逾期偿还,自逾期之日起按月息1.5%向小青支付逾期利息。刘刚的儿子刘小龙为此协议的担保人,担保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
还款期限届满后,刘刚还是不还钱,小青多次催收,刘刚都以没钱为由拖延还款。小青决定起诉父子俩,要求两人共同支付所欠货款及逾期利息共9万余元。
“签协议时,我只是想尽快解决这事才在协议上签字,而且我和父亲刘刚并没有对所欠货款进行对账,后面我们对完货发现实际上父亲所进的货根本不值7万多元。”刘小龙说。
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刘刚家中有实际困难,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形式组织当事人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坚持己见,僵持不下。承办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从法律的相关规定、诉讼成本等角度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引导当事人互相体谅,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刚和刘小龙承诺向小青给付货款71000余元以及案件受理费,2024年9月起,父子俩每月20日前向小青支付4000元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小青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沙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陈玲霞说:“一字千金不是随口一说,签名是达成意向、认可事实和行为的重要标志,在法律上是明确的意思表示。笔落字成,很可能形成了新的法律关系。因此,作为成年人一定要谨慎落笔。”
那么,签名时要做好哪些风险防范呢?
陈玲霞提醒:一、拒绝在空白纸上签名。在空白纸上签名很可能被有心之人挪作他用,例如伪造欠条等文件;二、明确签名用途及确认内容,提交证件时,手写证件用途后再签字。同时涉及签名的材料务必当面签署,避免冒签和代签;三、笔迹明晰,以防歧义。签名不要连笔,避免因识别困难留下后患;四、同步按捺手印为佳,尤其在签署重要文件时,最好同步按捺手印,以便后续出现纠纷时,可以通过指纹识别真意。(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