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错转20万元,法院判决收款人返还

2025-02-19 10:13:1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王明磊

  日常生活中,如果不小心转错账,对方拒不退还怎么办?近日,和硕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

  2024年9月,和硕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马某甲购买辣椒,却误将20万元货款转给了同名同姓的马某乙。该公司多次要求马某乙返还货款,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返还,该公司只好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属于不当得利纠纷。法官当即联系马某乙,对方认可收到该笔款项,但称因与公司工作人员沟通退款时,对方态度不好,所以至今未还。

  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根据法律规定,收款人因转错账而获得的金钱属于不当得利,汇款人有权请求返还。如果收款人拒不退还,汇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交转账凭证及对方拒不还款的证据。此外,如果无法通过银行获知收款人信息,汇款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从相关部门调取对方账户信息。

  经法官调解,马某乙当场将20万元退还给该公司。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范国斌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397469069@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