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套购免税卷烟牟利,获刑4个月
2025-06-24 11:41:3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林静报道)近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被告人徐某因利用“水客”套购免税卷烟并销售牟利,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此案的宣判,为企图通过套购免税商品非法牟利的行为敲响警钟。
被告人徐某经营一家商店,但其并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徐某多次在霍尔果斯市雇请“水客”,以“蚂蚁搬家”的隐蔽方式,将226条卷烟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走私入境。此外,徐某还从他人处收购253条卷烟,将走私与收购的共计479条卷烟陆续售予他人,销售金额达64015元,非法获利4790元。2023年7月至11月,徐某再次采用相同手法,将526条卷烟走私入境。直至2024年2月1日,徐某委托他人运送这批卷烟前往阿拉山口市,途中在博乐市五台公安检查站被查获。经阿拉山口海关核定,徐某走私的752条卷烟偷逃税款高达101834.94元 。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徐某利用“水客”套购免税卷烟,偷逃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同时,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走私及收购的卷烟进行销售,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以牟利为目的,两种犯罪行为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应择一重罪处罚,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
据法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组织、利用他人购买免税品的资格购买免税品谋取非法利益属于违法行为。套购、代购免税品不仅导致国家税收严重流失,更对正常市场经营秩序造成破坏。法官呼吁广大消费者拒绝参与套购或代购等违法行为。
综合保税区免税政策本是为消费者带来购物实惠的利民举措,但不法分子却妄图借此牟取私利。本案的审结,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与国家税收安全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