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两级法院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司法提速 服务升温
2025-07-17 11:22:23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通讯员 朱立文
在司法改革浪潮中,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如一股强劲的驱动力,推动司法公正与效率协同共进。
近年来,昌吉回族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理念思路变革,让化繁为简、繁简分流蜕变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关键举措,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路径。
调解优先 化干戈为玉帛
“你生意不好就能不交租金吗?”近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蒋某激动地拍着桌子冲王某喊道。见此情景,承办法官赶紧递上一杯茶,让大家消消气。
今年5月,王某租赁蒋某的平房用于经营车辆维修,后以生意不好为由搬离,剩余4000元租金一直未付。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蒋某诉王某房屋租赁纠纷案进行评估。经审查,该案标的较小,事实清楚,符合速裁程序条件,法院遂将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安抚双方情绪,倾听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后,王某同意支付剩余4000元租金,蒋某同意减免王某改造水电的费用600元,这起房屋租赁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戴琼常年从事、指导调解工作,在她看来,案件繁简分流的第一步是调解先行,“即便调解不成功,案子后续进入诉讼程序,前期调解时做的工作,也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分担办案压力。”
对于调解优先的繁简分流举措,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也总结出一套有效经验。今年4月15日,该院入驻呼图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并派驻了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
“法院‘下沉’综治中心,司法资源直接惠及群众。”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夏翔说,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对适宜调解、和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化解,做到“分流不限流、引导不强制”,截至目前,共调解各类纠纷171件,平均解纷周期从30天缩短至7天。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调解先行,这一繁简分流之道,有利于破解案件增量大、定纷止争难等难题。”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樊健健说。
今年以来,昌吉州两级人民法院加快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综合运用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和法官调解、诉调快审等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大量纠纷在诉讼前端有效解决。
快慢分道 审判质效提升
日前,一桩涉及20余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失败,昌吉市人民法院及时中止了该案的诉前调解,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立案材料时发现,此系列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物业费的缴纳金额和时间上,符合简案标准。
很快,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启动繁简分流机制,将该系列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速裁团队用15天时间,通过集中调解和开庭审理,成功审结该系列案件,维护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精准识别,让案件分流有的放矢。从立案环节开始,昌吉市人民法院就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根据案件类型、标的额、法律关系复杂程度等要素,精准识别案件繁简程度。
小额诉讼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轻骑兵”,专门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
昌吉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高效、便捷的优势,把该程序作为指导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突破口,不断加大其适用力度,让小额诉讼适用率从年初的15.63%提升至99.03%,民事调解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0.7天。
与简单案件的快速审理不同,复杂案件需要更加严谨、细致的审理。繁简分流机制将更多司法资源向复杂案件倾斜,确保这些案件得到充分、深入的审理。
去年,昌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商业纠纷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标的额大,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和众多当事人,该案被划分给专业审判团队。
专业审判团队紧抓庭审质量,组织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与辩论,查明事实真相;加强合议庭合议,集思广益,确保裁判结果公正权威;强化法律文书说理,事实认定清、法律适用准、论证说理充分。经过近4个月细致审理,该团队依法公平公正作出判决。
“当简则简,快慢分道,才能保证效率提升。”昌吉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闫雪表示,繁简分流机制的推行,旨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让司法资源得到更科学、更合理的分配,从而提高整体司法效率。
文书“瘦身” 诉讼更加便捷
繁简分流,跑出公正效率“加速度”,也带来更多创新。
拿打官司写诉状来说,这件事对普通群众曾是一个“技术活”,格式不对、要素不全、表述不清……一份诉状难倒不少当事人。如今,这种情况已经改变。
近日,在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前来立案的孙女士仅用半小时就填写完离婚诉状。“按表格填空、打钩就行,连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都列得清清楚楚。”孙女士说。
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邱桂文介绍,昌吉市人民法院通过表格化、要素化设计,将复杂的法律文书转化为简明易懂的填空式模板,当事人只需勾选“是/否”或填写简明事实即可。
以此类推,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都能要素化生成诉状,避免格式错误导致反复修改,从而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
同样“瘦身”的还有裁判文书。
今年初,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基层人民法院简式裁判文书制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在制作判决书时可以适用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降低文书制作时长。
《指引》下发以来,昌吉州两级人民法院通过裁判文书“源头分流+二次分流”的方式,极大提高了效率。
“从立案开始,立案庭庭长对案件进行甄别,形成繁简标签,在案件繁简分流的同时做到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彭国梅说,分流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承办法官用简式裁判文书,达到速裁效果。
审判质效随之提升。今年以来,昌吉州两级人民法院结案率提升至68.57%,平均结案时间减少8.28天,当事人诉讼成本大幅降低,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瑜表示,繁简分流为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繁简分流机制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昌吉州两级人民法院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