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金难追索 法官“靶向调解”化干戈
2025-10-27 18:22:4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古雪丽 通讯员李梦佳报道)“法官,我出租设备拿不到租金,这可怎么办啊!”不久前,手持一叠合同单据的社某某走进托克逊县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一笔工程设备租赁欠款。然而,这场看似证据确凿的维权行动,却在案件推进中因责任主体与履约细节的争议陷入停滞。
据了解,社某某此前因设备租赁费用长期被拖欠而提起过诉讼,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实际承租人归属”“已付款项如何抵扣”等问题各执一词,导致案件审理无法推进。法官孙雷接手该案件后,并未急于启动庭审程序,而是沉下心来,细致梳理案件脉络。他从社某某提交的租赁合同、设备交付记录,到双方的过往付款凭证,逐页核对关键信息,并分别与社某某及另一方当事人邵某某进行谈话询问,充分听取双方关于租赁事宜的详细陈述。
通过深入沟通,孙雷厘清案件的核心症结。原来,社某某最初误将他人认定为交易对象,后经邵某某出示租金的转账记录,方才明确邵某某作为实际承租人及责任主体身份。邵某某虽认可欠款事实,但因经济压力大,希望能分期付款,而社某某则对分期付款的履约风险心存顾虑,双方在履行方式上僵持不下。
摸清矛盾焦点后,孙雷制定“厘清事实+灵活履约”的调解策略。他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谁受益、谁担责”的基本原则,使邵某某明晰自身应承担的付款义务,同时引导社某某认可分期履行方案的现实可行性;另一方面,结合双方各自顾虑,提出折中调解方案:扣减已支付款项后,欠款总额确定为92815元,针对邵某某实际经济状况设定合理分期还款计划,另就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为社某某的合法权益上了“保险锁”。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于10月18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邵某某分期支付社某某欠款92815元,若任何一期未按期履行,社某某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510.65元由邵某某承担,随最后一笔欠款一并支付。
拿到调解书后,社某某长舒一口气:“原本以为要拖很久,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把问题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