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因故失联引发房租纠纷 法官释法明理促和解

2026-01-15 11:47:36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李续群 通讯员古丽米娜·阿不都外力报道)1月9日,伊宁县人民法院愉群翁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租客失联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4年5月,李某与张某签订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半年一付。李某支付半年租金后入住。2024年12月,李某因家中突发急事仓促返家,途中手机意外损坏,导致与房东张某失去联系。

  2025年5月,租赁期限届满后,张某多次联系李某无果,遂前往房屋查看,发现李某物品仍在屋内,便好心予以妥善保管。直至2025年12月,张某才终于联系上李某,提出结清后半年房租,并提出可免于追究其物品保管费及房屋延期占用费等,遭到李某拒绝。2025年12月底,张某将李某诉至愉群翁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细节,分别与双方开展单独沟通。详细了解李某返家的具体情况,得知其手机损坏失联实属意外,并非恶意拖欠房租。同时针对房东张某,法官肯定其善意保管物品、主动放弃额外费用的做法,并了解到其核心诉求是收回租赁合同期间的合理房租。

  了解情况后,法官聚焦争议焦点向双方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向李某释明其与房东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虽因特殊情况未居住,但未与房东解除合同且物品未搬离,应视为其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因此应当支付相应租金。同时,法官也再次与房东沟通,说明李某的实际困难,希望双方能够互相体谅。

  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于2026年1月9日达成协议:李某分期付清剩余租金5000元并搬离物品,张某不再主张其他费用。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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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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