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伊宁市多措并举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2022年11月07日 20:18:4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11月7日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林通报了伊宁市疫情期间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伊宁市防疫物资以及粮油肉菜蛋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工作,伊宁市通过公开发布通告、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管力度等多种方式,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全力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发布通告,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通过伊宁市零距离等新闻媒体发布《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教育引导各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畅通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社区干部、下沉干部、小区志愿者发挥监督作用,对于未明码标价、借疫情防控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可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群众举报将坚持“有诉必查、有诉即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疫情期间价格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哄抬物价行为。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组织执法队伍,重点打击以下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是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五是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六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以上违法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杨林提醒,伊宁市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胜利,生产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有序恢复。目前,粮、油、肉、蛋、奶、果、蔬等各类生活必需物资货源充足,商超、物资供应点等保供主体均在稳定供应,能够满足群众正常生活需求,请广大群众按需购买、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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