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8.5亿元

2022年11月09日 01:02:3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11月8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李绚介绍了对困难群众开展帮扶救助的有关情况。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用心用情用力保障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主动发现摸排,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畅通救助服务渠道,加强数据比对分析,主动发现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截至目前,2000余名基层民政干部、5000余名民政协理员累计摸底排查89万多户230多万人,将3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新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

  二是按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等救助金。统筹考虑全区涉疫重点地区社会救助工作需要和资金支出进度,向伊宁市等6个涉疫县市,共调剂救助资金10236万元,确保涉疫重点地区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同时,指导各地对符合救助政策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原则上暂停动态管理,做到疫情期间只进不出,并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8.5亿元,其中足额发放8、9、10三个月城乡低保金22.8亿元、特困供养资金8787.9万元、孤儿及流浪乞讨救助资金374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2亿元。另外,8月初,为全区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4.39亿元。

  三是加大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疫情期间的“救急难”作用,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疫情期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5.1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5亿元。

  四是积极开展实物类救助帮扶。指导疫情较重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为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送去米面油、蔬菜包、馕等生活必需品。乌鲁木齐市已累计为低保、特困等群体发放15.4万蔬菜包,价值460.6万元,此项工作还在持续开展中。伊犁州开展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1万人次、救助资金3807.3万元,对1298名滞留的外来遇困人员提供关爱帮扶资金7.6万元。库尔勒市对1311名生活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送去爱心物资价值121.3万元。

  五是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近期气温逐渐转寒,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确保低保等困难群众冬天不受冻。目前,全区已实施取暖救助32.7万户,发放暖心煤31.1万吨、取暖补助5489.1万元。

  自治区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精准提供便捷高效救助保障,督促推动各项救助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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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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