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有了五级养老机构!

2024-01-20 16:28:4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李琳报道)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按照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评定标准,日前,自治区首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名单出炉,120家养老机构“挂星”,其中,乌鲁木齐市养老福利院被评为五级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级数越高,表示养老机构在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综合能力越强。其中,五级养老机构在入住率方面要求在50%以上,提供服务项目不仅包括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还应能够提供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等。

  为提高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区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价体系,2023年6月,自治区民政厅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启动了全区首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成立了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组建了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历时7个多月,对全区14个地州市申请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考评,通过复评和公示等程序,评选出首批120家等级养老机构。

  此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客观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评级对象须正式收住老年人一年(含)以上,方可申请评级。我区共有258家养老机构申请参评。

  “养老机构‘挂星’后,并不是终身制,服务不达标,也会被‘摘星’。”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将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为老年人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机构提供依据,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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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迪木娜·吾斯尔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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