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3-06-01 21:12:26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3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由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