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社(集团)参评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自荐(他荐)作品公示

2022年06月08日 10:00:00    来源: 天山网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新疆日报社(集团)1件新闻作品拟按自荐(他荐)方式参评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现将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5日。

  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电话:0991—3532150   邮箱:280086687@qq.com

新疆日报社(集团)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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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日期

带着拉齐尼·巴依卡牺牲前最后一份建议来到北京,四位我区全国人大代表心怀崇敬——“你的心愿,我们一定完成”

李杨

姚彤、石锋、李华

消息

新疆日报

20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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