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护航万家幸福

2022年09月30日 09:07:38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喜迎二十大丨非凡十年·出彩新疆】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万家幸福,平安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持续深化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在深化平安新疆建设进程中,公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8%提高到2021年的99.14%。

  擦亮平安底色

  “这1个多小时,我都快急死了!感谢民警及时找到了我妈妈。”8月5日,库尔勒市民刘女士看到被民警安全送回家的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母亲,喜极而泣。

  今年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为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找到走失的儿童和老人,创新打造多警种“失联人员速查机制”,寻人平均时长从原来8小时压缩到90分钟,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智慧赋能、创新治理,我区公安机关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平安新疆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新疆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铁腕整治社会治安乱象,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净化社会环境,切实让各族群众感到安全就在身边。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新疆建设迈出新步伐,实现了各族群众对平安稳定的渴望与期盼。目前,全区平安地(州、市)创建率达100%。先后有6个地州、13个县市、8个集体、7名个人被授予平安中国建设(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称号,其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荣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荣誉“长安杯”。

  今年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施行。条例凝炼固化平安新疆建设实践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提供了法治保障。

  增添和谐亮色

  叶城县伯西热克派出所辖区居民阿某在务工时,右脚不慎被机器划伤,与用工方因赔偿问题僵持不下。民警请来“石榴大妈”吐逊古丽·买买提调解,多次谈心后,双方达成和解。

  这个派出所于2019年建立“石榴大妈”志愿队伍,在“软力量”与“暖服务”助推下,村民的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平安建设助和谐,和谐平安共发展。新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符合实际的综治中心“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推进矛盾调处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融合,群众利益表达、诉求协调解决机制更加健全。

  在乌鲁木齐市,劳资、医疗、物业、旅游、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三级法院、区(县)及交警大队、派出所调解组织衔接联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依托县、乡、村(社区)三级妇联或妇代会,建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我区多地多元化解工作成效显著,亮点频出。

  目前,自治区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3809个,人民调解员65867人,年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9%以上。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两级法院探索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立608个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系点),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化解矛盾。

  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组建调解组织、选聘调解员,积极引导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今年上半年,全区14个地州市及铁路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超过90%,民商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又有64.71%实现调解,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随着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建设提档升级,各方资源有效整合,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提升幸福成色

  2021年,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零售生鲜乳安全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规范生鲜乳销售行业经营,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民以食为天,群众吃得好还要吃得安全。我区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护航群众生活。

  2月初,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疆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提供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犯罪预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服务。

  孩子是托起祖国未来的“小树苗”。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刚柔并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发“督促监护令”514份,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聚焦民生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法律服务资源整合优化得到有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智慧法律服务工作逐步落实。

  全区建成96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8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00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感谢律师免费帮我打官司,让我拿到了9.6万元赔偿金。”在律师的法律援助下,克拉玛依市务工人员张某打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款。

  克拉玛依市于201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以此实现了保险制度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改善保障民生的有机结合,推动社会风险分担机制建设。

  随着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改革不断深化,我区已将更多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2018年以来,全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10万余件,为10.9万余名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436万余元。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古丽革乃·艾尔肯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