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监督15个乡镇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
2025-02-07 12:17:01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张秀 通讯员成欢报道)树木高大、侧枝繁多,长期未进行修剪,树枝侵入铁路防护栏内;铁路两侧堆积大量塑料布、地膜等物品,都可能引起铁路行车安全事故。
近年来,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加大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强化铁路安全法治保障。为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进一步深化,2月5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吴仕民,仔细梳理2024年办案中发现的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风险隐患。
2024年7月,该院检察官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镇政府对辖区内部分路段的铁路安全保障监督未履行到位:某段铁路左侧有10余棵杨树,树木离铁路较近,树枝侵入铁路内部,影响火车司机瞭望,且树木顶端已经触碰铁路贯通高压线,树枝随风摆动拍打电线可能导致铁路供电短路,容易造成铁路运输信号不稳定或中断。走访后,该院发现南疆15个乡镇的铁路沿线均存在类似情况。
“一旦树木倾倒在铁轨上或路过的列车上,可能引发列车急停、侧翻等事故。”吴仕民介绍,铁路附近的枯树也存有安全隐患,一旦遇到大风天气时,枯树容易被刮断,倾倒在电线上、铁轨上或路过的列车上,容易造成铁路运输中断、停运等安全事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随后,该院立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当地政府积极履职,消除铁路运行的风险隐患。同时,该院与地方政府、铁路企业面对面沟通,就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达成一致。
经多方努力,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隐患问题被逐一解决,督促清理垃圾10余吨,并建立封闭式垃圾池,修剪、砍伐影响铁路行车树木600余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