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老”问题,乌鲁木齐12部门联合印发这个实施方案

2023-05-23 20:34:1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为推动老年人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近日,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乌鲁木齐市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政策支持、服务能力、人才建设等方面给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并从多方面破解医养结合中的难点堵点。

  5月23日,乌鲁木齐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三级主任科员靳晖璠介绍,随着乌鲁木齐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为满足乌鲁木齐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结合乌市医养结合发展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靳晖璠说,乌鲁木齐老年人多以居家和社区养老为主,为使医疗卫生服务跟得上,《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使老年人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可选择个性化医疗护理服务。对有出行困难的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还可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定期检查、健康管理、社区护理等。

  在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自治区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的基础上,通过改扩建、完善功能等方式,改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半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加强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

  为创造更好的支持医养结合可持续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在医养结合人才队伍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措施,明确提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分配时,对完成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等服务较好的医务人员给予倾斜。鼓励积极挖掘退休医务人员、二级三级医院医师等各类医务人员,充实家庭医生队伍,并通过对家庭医生进行老年医学科专业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加强家庭医生能力建设。

  为充分调动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的积极性,《实施方案》完善了相关支持政策。靳晖璠介绍,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可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上门服务费可由医疗卫生机构遵循市场调节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确定、明码标价。已通过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有经费保障的服务项目,不得重复收费。

  靳晖璠介绍,根据《实施方案》,乌鲁木齐还将从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方面发力,使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安全监护、照护服务智能化水平。

  目前,依据《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将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以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医疗卫生服务为支撑,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路线图和举措,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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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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