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七条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公园建设

2025-05-29 09:21:3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张冬梅报道)优化用地布局、挖潜地下空间、完善支持政策……近日,《乌鲁木齐市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公园和游园建设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市社区公园和游园(含口袋公园)建设。

  《措施》由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与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联合制定,从优化用地布局、挖潜地下空间、完善支持政策三个方面,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公园和游园建设的管理要求、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公园生态价值转化;挖潜地下空间,提升土地利用效能;完善支持政策,保证运维服务质量。

  《措施》规定,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为更好实现公园生态价值转化,在详细规划中深化细化用地布局,明确各类性质用地界线及控制指标,鼓励在规划社区公园、游园(含口袋公园)周边,结合区域位置、地块大小等条件因地制宜布局一定规模的文化、体育、商业等用地进行联动开发,用地与相邻公园绿地比例应符合规定。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市政交通规划科副科长张扬介绍,在规划编制阶段,邻近公园布局一定体量的商业、文化、体育用地,强化公园外围用地布局公共属性,推进商业、文化设施等与公园绿地联动开发,促进公园与周边用地的业态融合与价值提升,让公园更好服务城市居民。

  《措施》规定,在确保城市公园公益属性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各个环节,实现全民“共建共享共管”,提升绿地自我造血功能,实现公园生态价值转化。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烨介绍,《措施》的出台旨在切实提升乌鲁木齐市的城市环境品质,增强公园的服务功能,为市民打造更加优美、便捷、多元的休闲空间,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张赏华 ]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2766838851Y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013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1100009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397469069@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Copyright :copyright: www.t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