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检察院主动作为 司法救助解当事人之急
2022年10月16日 16:07:32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马某,告知其救助金已经发放。通讯员 马桐摄
天山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杨丽娜 马桐
“您好,马女士,您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已到账,请您及时查收。您的脚恢复得怎么样了,家里还缺生活物资吗?”10月14日,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打电话告知申请人马某救助金已到账,并询问其生活状况。
马某感动地回复:“谢谢检察院为我申请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我们一家打心眼里感激你们!”
今年9月,因被告人危险驾驶,致马某脚踝骨折。经法院判决,被告人需向马某赔付近7万元。因被告人为残疾人,且为独居老人,无偿还能力,马某未得到赔偿。
霍城县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该案被告人和被害人两个家庭的基本情况与收入来源,发现被告人名下无可执行财产,被害人马某急需进行二次手术治疗,其家中困难,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霍城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马某申请救助资金2.5万元。一周内,资金发放到位,为马某解了燃眉之急。
开展司法救助,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今年以来,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开展专项活动,关注困难群体和妇女儿童群体,梳理案件救助线索。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救助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