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公布4起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2025-03-14 21:35:25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记者3月14日从自治区公安厅获悉:2024年以来,新疆公安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部门深入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假冒伪劣犯罪重拳出击,以打促治,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健康良好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此,自治区公安厅公布了4起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一:库尔勒市姜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4年4月17日,库尔勒市公安局接到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线索,侦破姜某、祝某、马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查,2018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姜某先后从疆外进购大量知名品牌假冒白酒对外销售牟利,销售额达60余万元。目前,当事人姜某、祝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马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案例二:巩留县杨某销售假药案

  2024年1月11日,巩留县公安局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检查时,发现某假药线索,巩留县公安局遂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自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售卖假药,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当事人杨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案例三:博乐市玉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11月,博乐市公安局民警在某网络社交平台发现销售男性保健食品的线索,经相关部门鉴定,该保健食品中含有某些禁止药物成分。经查,犯罪嫌疑人玉某自2021年以来违法生产该保健食品并对外出售,涉案价值20余万元。皇某、董某、阿某等人先后多次从玉某处购买该保健品,以赚取差价牟利。目前,玉某、皇某、董某、阿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案例四:布尔津县石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4年1月17日,布尔津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子烟弹线索。经查,自2023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石某、唐某、罗某等人非法生产假冒伪劣电子烟弹,并销往多地,涉案价值5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何某、何某某销售假冒伪劣电子烟弹。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罗某、唐某、何某、何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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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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