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引发合同纠纷,法院这样处理!
2025-05-22 10:55:1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
天山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曹甜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合同的内容却发生了变化。近日,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今年4月的一天,买某来到乌尔禾区法院立案庭,准备起诉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自己4辆马车。
原来,伊犁居民买某得知某公司要出售马车,赶到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与该公司签订了马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某公司向买某提供“11人座马车2辆、8人座马车2辆”,合同标注“4辆马车1.1万元”,买某依约全额付款1.1万元。
然而,该公司财务在核对时发现,马车的标准定价应为每辆1.1万元,4辆马车的总价实为4.4万元。
发现问题后,某公司立即联系买某,主动退还了已收取的1.1万元,并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违约金。
但买某对此并不认可,双方在合同条款解释及违约责任认定上产生了分歧。无奈之下,买某来到法院,希望以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
乌尔禾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某公司主动退款体现诚信,买某的索赔诉求也有合理之处。综合分析案件事实和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法官随即与买某核对,发现其差旅费等实际损失共计1098元。
随后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向企业展示买某的餐费记录、车票存根、住宿记录等,并指出因某公司的疏忽,一字之差导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发生变化,让买某不仅遭受了经济损失,还投入了时间成本。同时,法官向买某出示马车实际价值的证据,证实某公司确因疏忽写错价格。
经调解,某公司同意支付买某2000元违约金,买某认可该方案。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某公司当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