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北庭样本”为新疆文保护航
2025-05-23 09:30:20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高芳
5月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正式修订实施。这一法规的施行,为北庭故城遗址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更在新疆文物保护的广袤版图上写下最新一笔。
从对北庭故城遗址本身的保护来看,新条例建立了更为严密科学的保护体系。条例明确了“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基本原则,为遗址保护工作定下清晰基调,突出了保护工作在所有相关事务中的核心地位。在具体措施方面,条例首次创新性地将“数字扫描、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科技手段纳入其中。通过数字扫描,能够对北庭故城遗址进行全方位、高精度的数字化采集,将每一处建筑结构、每一块砖石纹理精准记录,形成完整的遗址数字档案。这不仅有助于对遗址现状进行长期稳定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病害、损坏等问题,还为后续修复、研究提供了精准的数据支撑。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可用于分析遗址相关数据,例如通过对遗址周边环境数据、文物保存状况等多维度信息的智能分析,预测潜在风险,提前制定应对策略。而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能让人们仿若穿越时空,身临其境感受北庭故城遗址昔日的繁华盛景,增强公众对遗址的认知与情感连接,从而激发参与保护的热情。同时,条例对北庭故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建设工程或作业提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要求,有效避免了因周边不合理建设对遗址造成的破坏,从空间管控层面为遗址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
从文化传承的角度而言,该条例有力推动了北庭故城遗址所承载的深厚历史底蕴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弘扬。北庭故城遗址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见证,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物质载体之一。条例明确鼓励开展北庭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活化利用活动,例如鼓励“设计具有北庭文化特色的标识,开发具有北庭文化特征的艺术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拍摄具有北庭文化视觉形象的影视作品,打造北庭文化品牌”。通过开发文创产品,能让北庭文化以更加亲民、生动的形式走进大众生活;而拍摄影视作品,则能借助影视艺术强大的传播力和感染力,将北庭故城遗址的故事讲述给更广泛的受众。
从新疆文物保护的整体格局来看,该条例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价值。它为新疆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法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在法规制定理念上,其统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思路,为解决长期以来文物保护与地方发展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提供了有益参考。在具体条款设置上,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的明确划分,有助于避免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为构建高效协同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提供了模板。此外,条例中对科技手段应用、文旅融合发展、公众参与等方面的规定,为新疆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在新时代探索创新保护模式、提升保护效果提供了实践方向。
该条例的实施还将对新疆文旅产业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北庭故城遗址本身就是极具吸引力的文化旅游资源,新条例通过明确文旅融合、研学教育等活化路径,为遗址的旅游开发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方向。开发以遗址为核心的研学旅游产品,让青少年在实地参观、学习中感受历史文化的魅力,既能丰富青少年的知识储备,又能提升他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同时,借助文旅融合发展,能够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新疆,感受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促进当地旅游经济繁荣,形成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这部条例的修订实施,为北庭故城遗址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期待这一法规在未来能够得到切实有效执行,让北庭故城遗址在法治呵护下,继续闪耀历史文化的光芒,为新疆的文化繁荣、社会发展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力量,同时也为新疆文物保护事业持续进步发挥积极作用。